2025年7月31日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,
任命刘芬芬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免去其县人民法院新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任命邓磊磊为县人民法院新塘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职务;
任命颜君玉为县人民法院杨林人民法庭副庭长;
任命王琼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;
任命邓志红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;
任命马涛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;
任命余韵盈盈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(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)副庭长;
任命谢玲丽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(行政审判庭)副庭长;
任命胡燕美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,免去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职务;
免去谭志刚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免去陈戈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特此公告
衡东县人大常委会
二0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
责编:黄淑萍
一审:黄淑萍
二审:廖婷婷
三审:刘晓钰
来源:衡东县融媒体中心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31日)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30日)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29日)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28日)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25日)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24日)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23日)
今日辟谣(2025年7月23日)
下载APP
分享到